國知局:9.1起所有專利費減業(yè)務須提前在備案系統(tǒng)中備案(附公告)
2016-8-12
來源:未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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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調整專利費減相關業(yè)務辦理方式的公告(第229號)
為加強對專利收費減繳(以下簡稱“專利費減”)業(yè)務的管理,簡化業(yè)務辦理流程,國家知識產權局開發(fā)了專利費減備案系統(tǒng),現調整專利費減相關業(yè)務辦理方式,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在專利費減備案系統(tǒng)中辦理備案,經審批合格的,在一個自然年內申請專利或繳納專利費用,可依照《專利收費減繳辦法》的規(guī)定請求減繳相關費用,無需逐件提交證明材料?!秾@召M減繳辦法》將于2016年9月1日起實施。
二、自2016年8月1日起,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即可在專利費減備案系統(tǒng)中辦理備案,且自2016年9月1日(含)起,所有專利費減業(yè)務均須提前在專利費減備案系統(tǒng)中辦理備案,屆時我局將停止以紙件方式辦理專利費減業(yè)務。需要注意的是,2016年8月31日前辦理專利費減業(yè)務,仍要按照現行專利費減業(yè)務要求提交《費用減緩請求書》及相關文件。
三、自2016年9月1日(含)起,專利申請請求書和與中間文件配套使用的《費用減緩請求書》將進行適應性調整;申請人在提出專利申請時請求專利費減的,只需在專利申請請求書中勾選“□請求費減且已完成費減資格備案”,并填寫專利費減備案證件號;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在申請日后請求費減的,則需提交《費用減繳請求書(申請日后提交適用)》,并填寫專利費減備案證件號。
四、專利費減備案系統(tǒng)登錄地址:http://cpservice.sipo.gov.cn;電子申請注冊用戶可使用電子申請注冊用戶名登錄;非電子申請注冊用戶需注冊公眾用戶名登錄;專利費減備案系統(tǒng)的“幫助”文檔提供操作手冊及培訓教程的下載。
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在辦理專利費減業(yè)務中如需幫助,可撥打我局客戶服務中心電話:010—62085588/5599。
特此公告。
國家知識產權局
2016年8月10日